转我国平台经济利与弊
随着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走向深入,平台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,2024年全国网上零售额约15.52万亿元,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.8% ;腾讯、阿里、抖音、百度等头部平台企业用户规模均已超过10亿,移动互联网人均单日使用时长达7.97小时 。平台不再仅是交易场所,而是演变为连接商户、消费者、劳动者与数据资源的"数字基础设施"。
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"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、劳动者共赢发展",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"十五五"规划建议进一步要求"完善监管,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" 。这表明:平台经济已从"鼓励发展"进入"规范与发展并重"的新阶段,但其内在的双重属性——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正向外溢与市场力量集中引发的负外部性——尚未被充分理论化,针对其弊端治理的政策工具也在持续演化。
二、平台经济的核心贡献
平台经济的独特价值,在于突破传统经济的地域、信息与时空约束,以"使用权共享"替代"所有权独占",从根源上减少同质化投资与资源闲置。
一是整合运力资源,降低物流空驶率。数字货运平台聚合全国货单与运力,利用算法匹配顺路订单、优化线路。行业监测显示,网络货运平台可将车辆利用效率提升约50%,降低整体交易成本6%—8%,司机平均等货时间从2—3天压缩至8—10小时;大宗物流领域专用罐车空驶率从45%降至12% 。
二是共享仓储与通关资源,优化跨境供应链。以菜鸟网络分时共享调度体系为代表,平台在淡季共享闲置仓储、旺季统筹临时库容,避免电商企业盲目新建仓储;跨境数字平台将西南地区到东南亚的运输时效从5—7天压缩至3—4天,综合物流成本降低10%以上,货损率下降超60% 。
三是共享产业产能,赋能制造数字化转型。阿里巴巴"淘工厂"将海量小批量零售订单与全国超25000家工厂的柔性产能对接,整体订单匹配效率提升40%;河北永年紧固件产业共享平台整合上下游采购、产能、物流数据,以规模化议价降低中小企业采购成本 。
四是共享城市闲置资源,减少重复市政投入。太原"三晋共享"智慧停车平台通过错峰共享、邻里共享模式,重新调配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商业体的闲置车位使用时序,在几乎零新增土地投入的前提下缓解核心区停车紧张 。
三、平台经济的显性弊端
平台经济具有天然的垄断滋生属性:网络效应使头部平台资源储备随扩张持续放大,新兴市场参与者难以在短期内构建匹敌的资源网络;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具有"越用越有价值"的反馈强化特征,形成"数据—算法—流量"闭环壁垒 。
市场监管总局在2026年2月发布的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》中明确指出:"平台经营者通常具有一定的管理者属性,通过数据和算法、技术、资本优势、平台规则等强化市场力量" 。《指引》列举了8类新型垄断风险示例:平台间算法共谋、组织帮助平台内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、平台不公平高价、平台低于成本销售、封禁屏蔽、"二选一"行为、"全网最低价"、平台差别待遇 。这从制度层面确认了平台角色已从"资源匹配中介"异化为"数字守门人"。
第一,高额抽成直接压缩商户利润空间。外卖平台抽成比例普遍在20%—30%之间,电商平台佣金比例达10%—30% 。立信咨询对31个省级行政区超2000个餐饮商家的调查显示,八成餐饮商户净利润下滑,降幅超30%的占35%;平台低价补贴策略将线下餐饮自主定价权彻底消解,形成"收费提升—商家压缩成本—消费体验下降—平台进一步补贴"的恶性循环。
第二,排他性交易与流量挟持破坏竞争生态。2021年美团因"二选一"被罚款34.42亿元,成为平台反垄断标志性案件。头部平台通过"独家合作""最优价格条款"限制商家多平台布局,并对非合作商家实施搜索降权、流量限制 。
第三,流量不对称加速线下商业萎缩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数据显示,2022—2026年上半年全国500㎡以上传统大卖场关闭超1200家;2024年全国3037家超市关门,TOP100超市门店总数同比下降9.8% 。标准化日化、服装、小家电专卖店等依赖区域信息差的零售商户受冲击最为严重。
第四,但深层的结构性矛盾不容忽视,权益保障实质性缺失:截至2024年,全国外卖骑手、网约车司机群体中纳入城镇职工社保体系比例不足四成,养老保险断缴率超40% ;平台通过协议嵌套将劳动者界定为"个体工商户"或"合作伙伴",规避用工责任。
第五,算法压榨与劳动异化。外卖平台通过算法"优化"压缩配送时效,导致骑手交通违章率较高;网约车"高峰期加价算法"将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司机 。
第六,青年就业结构性错配。美团数据显示2024年18—24岁骑手占比达37%,首次超越25—34岁成为主力 。这折射出实体经济传统优质岗位萎缩、青年被动选择灵活就业的现实。
四、宏观调控路径
2026年3月,市场监管总局明确将"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"作为年度反垄断工作重点,提出加强预防性监管、强化监管执法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三方面举措 。
1、平台经济治理的制度框架:
一是落实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》。该《指引》共五章38条,要求平台经营者遵循针对性、全面性、穿透性和持续性四大原则 ,为平台经营者划出清晰明确的"红线"。学界评价其为"我国平台经济治理中推行全链条监管的重要创新" 。
二是细化收费与流量治理规则。《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》已正式实施 ,对外卖等行业《平台补贴行为规范十条》也在征求意见中 ,从规则层面堵住变相压榨商家的漏洞。
三是补齐算法与数据安全制度短板。将算法共谋、"全网最低价"、差别待遇等新型垄断行为纳入规制范畴 ,要求平台提升算法可解释性,防止"算法黑箱"转移用户剩余 。
2、加强了常态化监管措施:
一是强化预防性监管与精准执法。丰富反垄断"三书一函"制度工具箱 ,对加剧行业"内卷"、挤压平台内商家发展空间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行为加强执法。
二是构建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统筹市场监管、网信、发改、商务等部门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对平台流量分配、收费行为、算法调整进行动态实时监测。
三是推动算法透明化与规则备案。《促进平台经济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》明确要求推动平台算法透明化、健全流量监管规则 ,确保平台规则调整可溯源、可被监督。
四是补齐就业权益监管短板。督促平台承担用工主体责任,合理确定算法考核标准,保障劳动者收入与休息休假权;通过技能培训、创业扶持引导平台优化用工模式 。
3、引导平台回归资源配置本源:
一是监管的最终目的不是限制发展,而是推动平台从"流量变现"转向"技术赋能":
二是鼓励平台发挥数据、技术优势下沉产业服务,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与数字运营支撑;
三是引导平台重点投入硬科技研发与产业互联网建设,助力传统产业升级;
四是支持平台开放生态,将流量、算力、数据向中小企业倾斜,实现多方共赢。
五、结论与展望
平台经济是数字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,其贡献与弊端同源而异化的内在逻辑在于:平台作为中介的资源优化配置能力,与其市场力量集中后衍生出的垄断行为,是一体两面。
一是贡献层面:平台通过双边市场匹配、共享经济流通与网络效应循环,在物流、跨境供应链、产业产能、城市资源等领域显著提升了资源配置效率,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原好处。
二是弊端层面:市场集中度提升使平台异化为"数字守门人",通过高抽成、排他性交易、算法压榨等手段挤压实体经济与劳动者权益,给传统服务等产业带来了严重的冲击。
三是治理层面:2026年《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》的发布与常态化监管的推进,标志着我国平台经济治理已进入"全链条监管"新阶段,其政策路径应以"明确合规边界—创新监管工具—引导回归本源"为主线。
微信搜索「榆商(微信号:xa-ylsh)」
视频号搜索「榆商」
今日头条搜索「榆商」